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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公开道歉!

近日,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刘某某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环境侵权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一审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刘某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8万余元,并在随州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本案系随州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时间:202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