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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02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  日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领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向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提出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圣地车都”、“神韵随州”战略,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此类犯罪16人,提起公诉42人。为企业提供预防咨询、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37次。认真落实建设性司法相关要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严格落实“依法坚决查办、坚持惩防并举、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分寸节奏、注意方式方法”的五条办案原则,依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及时与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发展。
  二是突出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与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此类犯罪案件4件4人,对涉嫌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32人。查办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4人,查办征地拆迁、粮食补贴、“三农”建设领域虚报冒领、侵吞截留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18人,追回惠农资金200余万元。
  三是努力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医院、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促进公民自觉守法。积极开展犯罪调查、类案分析,提出防范建议。撰写的《当前安全责任事故存在四大诱因》、《当前农村能源领域职务犯罪呈现五个特点》等21篇专题调研报告,被省级以上采用,为上级机关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
  四是积极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已完成对随县吴山镇河西村210个贫困户637名贫困人员的建档立卡工作,制定了分类施策脱贫方案,推进精准扶贫措施落地。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为扶贫点和“三民”工程联系点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到联系企业进行专题调研,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紧紧围绕平安创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40件821人,提起公诉1105件1354人,批捕和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73%和15.2%。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恶、欺行霸市、黄赌毒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依法批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48人。提前介入,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公安部督办的陈洪涛等人特大走私武器弹药案和涉案多达33人、社会影响恶劣的彭啸等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性侵幼女以及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23人。
  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以及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捕91人、不起诉108人。恪守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依法审查证据,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48人、不起诉38人。积极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这项新增职能,对已消除社会危险性,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3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件,做到慎重研究,准确定性,依法办理。
  三是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行诉访分离工作机制,推动涉检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受理信访案件477件,导入法律程序357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司法办案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机制,防止因办案不当引发和激化矛盾。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的释法说理,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市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立专人办理、提供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注重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机会。
  三、紧紧围绕标本兼治,大力促进清廉随州建设
  一是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1件8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3件66人,5万元以上大案56件,大案比例占88.9%,县处级以上要案6人,其中上级交办的厅级干部1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18件18人。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立案查处了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某华涉嫌受贿案,依法起诉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某清涉嫌受贿案。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支持下,完善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落实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努力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深入开展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32人。坚持贪渎并查,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背后的渎职犯罪9件9人。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行贿犯罪18人。
  二是注重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强化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信息引导侦查,增强发现犯罪、取证固证、侦破案件能力。立案查处了武汉云金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际向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案,通过运用信息化侦查手段,该案在我市立案9件9人,并发现其他市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0余件,全省检察机关根据这些线索,查办处级干部要案7件7人,其他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该案被评为全省信息化侦查精品案例,在全省检察工作大比武中荣获第一名。严格规范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市检察院查处的汉江集团随州天马矿业公司系列窝串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在11月份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三是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成因,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件,督促发案单位整改。向企业和相关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中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979次。抓住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矿产资源开发、退耕还林、水稻保险等专项预防调查,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件,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组织部分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到外地接受警示教育,提升了警示教育效果。通过与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随州广播电台等媒体联合开辟走进直播间活动、“法律知识问答”专栏、本土方言类节目“说说反腐那些事”等方式,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构建职务犯罪预防新平台。
  四、紧紧围绕强化监督,倾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切实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5件,撤案11件,追捕42人,追诉16人,追诉漏罪6件,开展法律监督调查111件,书面纠正违法63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34件,其中,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0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4件。市检察院撤回抗诉2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18件,其中:发回重审10件,指定再审3件,直接改判2件,维持原判3件。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8件,对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104件,对履行检察职能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情形,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进行全面清理,针对延期审理的案件向审判机关提出监督意见13件,得到了法院的重视并进行了专项整改。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发现的脱管、漏管、虚管情况,及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全部得到纠正。
  二是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检察机关内部办案流程的监控,对办案活动实行网上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诉讼时效办理案件,保证案件程序公正。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规范司法行为重点整治的12个方面问题,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案件回访等活动,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倒逼规范司法。
  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参加相关活动,组织在随州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省检察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的司法改革、案件质量等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文军、市政协副主席闵文强等领导先后带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坚持严肃对待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立行立改。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
  五、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勇于实践,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经过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严格检查评估,随州两级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了验收,多项试点成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规范性文件吸纳。《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报刊对我市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推广和报道,中央司改办向全国转发了随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2015年4月最高检在重庆召开的全国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随州作为全国唯一的地市级院作了大会发言。2015年8月市检察院代表湖北参加了最高检在河北举办的“两岸检察实务研讨会”。河北、贵州、广西、武汉、十堰、孝感、恩施等多个兄弟省市检察机关到随州考察交流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理论课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证研究》,撰写检察改革方面的论文13篇,其中国家级核心期刊采用8篇。
  二是把握重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相关工作正在严格按照新的管理体制高效、规范、廉洁运行。平稳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了首次计入员额检察官确定工作,全市拟计入员额检察官人选均通过了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专业审查。目前正在进行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新的检察工作模式和办案组织即将正式运行。
  三是创新思路,积极传递公正司法正能量。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探索“互联网+检务”新模式,提高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整体效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4件,公开法律文书783件,公开程序性信息3295件。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完成人民监督员评议厅建设,坚持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着力打造网站、微博、博客、微信、新闻客户端、手机报等六位一体的“随检网阵”,推进检察微信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源源不断传递公正司法正能量。
  六、紧紧围绕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在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增强队伍的向心力。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活动成果。坚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市委和各县市区委的重视关心下,及时配齐配强市院班子,调整配备基层院2名主要负责人和7名班子成员,确保领导有力。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随州在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大比武”活动中综合排名第五,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等业务部门竞赛成绩位居全省第1名。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是在能力素质建设上求实效,不断增强队伍的创造力。以岗位素能培训为载体,立足将基础法学理论、检察理论和检察实务有机结合,构建政治理论、业务素能、操作技能三大培训体系。开展春季素能培训、实行青年干警备岗制、开展业务知识竞赛、专题辅导、PPT展示、信息化大比武、庭审观摩等培训活动,组织检察干警参加省级、国家级专业培训47期164人次,促进了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以丰富的业余活动为载体,培育团队精神,市院通过成立男子篮球队、组织登山活动、庆“七一”诗歌朗诵比赛、开展农村社会调查、义务献血等活动,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合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在纪律作风建设上严要求,不断增强队伍的公信力。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系统学习《党章》、《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建立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持续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通过组织干警到襄南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党组书记上党课、班子成员带头讲廉评廉、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等形式,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纪律禁令严格执行到位。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狠刹“四风”,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批评,严肃整改。
  四是在管理制度建设上出新招,不断增强队伍的执行力。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车辆管理使用、上下班作息等制度,提升了检察机关内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市院机关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从自身建设、议事决策、工作运行、作风建设等方面修订完善了12项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干部任免奖励等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和科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长期关心、支持、监督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监督力度和效果与法律规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差距。二是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少数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和办案能力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基层检务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法编制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与司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必然发生一些改变,但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始终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不会改变;服务发展始终是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不会改变;司法为民始终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不会改变。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依靠人大有力监督,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充分履职,服务大局,规范司法,促进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指针,在建设性司法上要有新思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主动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深化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稳妥处理涉众型犯罪案件,讲究办案策略,改进司法方式,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要有新作为。依法严厉打击极端暴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及时有力打击黑恶势力、非法传销、电信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刑事犯罪。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社会稳定形势研判、检调对接等工作。
  三是以反腐肃贪为己任,在惩防体系建设上要有新举措。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努力做到查处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更加充分地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中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领域,特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四是以维护公正为追求,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要有新业绩。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全过程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相适应的诉讼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强化自身监督制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防止和纠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努力提高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要有新成效。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八项规定,严格防止“四风”反弹,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全面压实“两个责任”,确保队伍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强化宪法意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健全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基层基础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统筹推进检察机关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抓住改革机遇,促进重心下移、检力下沉,着力解决部分基层院案多人少、空编率偏高问题,增强基层活力,促进新型检察院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积极推进互联网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重要保证。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秉持“崇法、担责、创新、清廉”的随检精神,全面强化作风建设,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提升监督能力,统筹抓好司法改革,努力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深入推进平安随州、法治随州、清廉随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