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2019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4-03-25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6日在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击犯罪坚决有力,诉讼监督扎实有效,护卫公益主动有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未成年人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被央视新闻、新华社、《湖北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深度报道,多项工作在全省作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对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平安随州建设

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使命,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一)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跟踪指导、集体研判机制,从严从快打击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依法批捕黑恶势力犯罪36件86人,提起公诉15件142人。广水市杨某友等19人涉黑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杨某友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格依法办理随县曾某洪等人涉黑案。强化“打伞破网”,共收集、移送“保护伞”线索55件,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49人,依法办理“保护伞”案件5件。坚持“打财断血”,准确、全面清查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依法提出处置意见。坚持“标本兼治”,发出促进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1件。

(二)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涉枪涉爆、抢劫强奸、制贩毒品等严重犯罪221人,提起公诉327人。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批捕各类经济犯罪123人、起诉113人。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起诉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领域犯罪35人。

(三)用心用情保护民生民利。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战,依法起诉相关领域职务犯罪2人,对因案致残、因案致贫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6.3万元。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4件。开展随州市某中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学校周边餐饮店铺安装自来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动全市开展行业整治。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依法批捕起诉22人。积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7人。

(四)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治安问题集中整治,依法起诉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犯罪25人,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5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逢四说事”“逢四解事”工作,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674件,来信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工作成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宣传报道。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8件、司法救助案件5件。积极开展犯罪形势调查、类案分析,撰写的《高度警惕涉黑犯罪中“两多”现象》等4篇调研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案件宣传,被中央电视台报道3件次,《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采用14篇。市检察院和广水市检察院被授予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二、主动服务大局,助力品质随州建设

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一)着力服务产业新城建设。深化落实服务民营企业“新鄂检十条”“新随检十一条”,继续开展服务创新发展专项活动,加强对公平竞争、新技术新业态的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0人;依法批捕危害创新发展刑事犯罪22人,起诉37人。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监督立案6件、撤案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人。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士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捕6人,不起诉4人,依法办理了某民营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积极服务随州专用汽车、特色农业等产业发展,依法批捕起诉侵犯相关企业权益的合同诈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8人。

(二)着力服务文旅名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批准逮捕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倒卖文物等犯罪25人、起诉14人,监督追回国家级文物10件。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加强文化遗址和文物保护工作,对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英烈遗物与纪念设施、古代民居等文物保护职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曾都区烈士陵园对英烈纪念设施、遗物等保护、管理不规范,影响了陵园的庄严、肃穆、清净,曾都区检察院依法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三)着力服务生态绿城建设。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0人、起诉80人。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从轻处罚机制,促进受损生态修复。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7件,提起诉讼12件,监督恢复和保护耕地、林地、水域、湿地面积1197亩,督促整治和关停污染企业、养殖场5家。曾都区检察院对辖区内违法占用林地、非法采砂进行专项监督,监督相关行政机关督促采砂业主平整砂坑、河岸50余亩。随县检察院联合河南省桐柏县院等两省六地检察机关,建立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共筑桐柏山淮河源生态屏障。

三、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刑事诉讼监督有新作为。加强刑事侦查、审判监督,确保无罪不受刑事追究、有罪受到公正惩罚。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66人、不起诉58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8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8件。纠正漏捕26人,纠正漏罪漏犯22人,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25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和提请抗诉14件。孙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列席审委会并发表意见,获法院采纳,被告人由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

(二)刑事执行监督有新成效。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50件,被采纳45件。何某国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例。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10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违法情形14件,监督收监执行4人,纠正脱管漏管6人。持续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提供法律服务200余人次。对看守所拒绝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辩护律师的会见申请依法监督纠正,保障律师会见权利。依法完成特赦工作任务,监督纠正应当特赦而未提请特赦1人。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新亮点。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36人、起诉34人。黄某辉等7名犯罪嫌疑人跨省拐卖4名儿童,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确保从严打击。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适当惩戒和教育保护,依法批捕21人、起诉27人,不批捕7人、不起诉4人,对7名自愿认罪认罚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处理。吴某某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全省未检十大精品案例。认真落实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制度。随县检察院对某医护人员为被性侵未成年人检查而不报告的问题,依法向卫健部门发出线索移送函,监督调查处理。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和《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相继报道。随县检察院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有新发展。把反腐败作为应有的政治担当,转隶不减责,减员不减力。严格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监察法,加强与监委机关沟通衔接,严惩腐败犯罪。全年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25件27人,决定逮捕13人,提起公诉21人。依法办理了广水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某涉嫌受贿、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五)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有新进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裁判、调解提出和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认为没有错误的,说明理由、释疑解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对民事和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45件,监督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处分2人。建立民事检察与职务犯罪检察衔接机制,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和犯罪线索4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向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1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指导随县检察院办理的水利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肖某河道违法建设处罚决定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我市行政检察工作在全省作典型发言。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新突破。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呼声,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使命。全年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23件、民事公益诉讼7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8件,督促有关主体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不能有效落实的,依法提起诉讼14件,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推进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针对采砂经营权许可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出让金等领域存在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不规范问题,督促收回各类国有财产600余万元。推进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对抹黑英烈的行为坚决“亮剑”。市检察院对章某利用微信诋毁四川凉山救火英雄名誉的行为,提起全省首例维护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捍卫烈士尊严、维护民族精神、弘扬浩然正气。该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市委书记陈瑞峰等领导同志对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改革部署,以改革新突破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

(一)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作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907件,占同期起诉案件的60%,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及时惩治犯罪,又减少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依法做好权利义务告知、意见听取、社会调查等工作,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8.5%,审前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在“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的前提下,探索简化相关法律文书和办案程序,实行集中受理、审查、起诉,对42%的轻罪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速。

(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布局,全市两级四院全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同比减少8%办案组设置进一步优化。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一件刑事案件由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落实司法责任制。调整优化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职责权限,健全新型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数量占80%以上,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同比下降13.7%。落实领导办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583,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适应智慧检务新要求,加快推进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接访和检察工作专网等“三远一网”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数据中心等“三个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智能语音云平台电子阅览室等支持体系,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检察队伍。

(一)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教育工作得到省委指导组的充分肯定。健全党建责任清单和考核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支部工作条例。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党组织。

(二)抓常抓细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不断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主题教育、司法办案、检风检纪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认真开展日常检务督察、专项督察和对基层院专项巡察。

(三)着力培养检察专业素能。开展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实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学员即教员”,培训干警1900余人次。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水平,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流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刑事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等多项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半年工作情况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继续开展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全覆盖活动,真心实意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及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得到充分肯定。强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2462件,占99.7%;公开法律文书1425份,占98%;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5件;开展检察公众开放日活动12次。市检察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影响力位居全省前列。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长期关心、支持、监督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检察监督理念、办案方式方法需持续转变。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协调,民事和行政检察仍是弱项。三是重点领域改革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检察队伍素质尤其业务素质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专业化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努力为品质随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建设“三城”“四基地”,持续开展服务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等专项工作,护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领域刑事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美好生活。健全完善检监衔接机制,继续服务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做好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工作,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促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聚焦监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推进监督和办案协调发展。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突出监督深度,强化精准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办案的引领价值和作用。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围绕民生重点领域,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监督,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优化结构、提升质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机制创新。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速裁程序适用机制,提高精准量刑能力水平,提高刑事司法质效。深化内设机构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捕诉一体”工作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快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建好用好智慧检务平台,推动检察工作战略转型。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奋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改进学习培训,积极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持续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守初心、担使命,锐意创新、拼搏奋进,不断开创新时代随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打造产业新城、文旅名城、生态绿城,建设品质随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