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检察机关涉企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相关机制,现将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对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涉企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诉讼监督: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2.对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涉企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3.对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涉企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4.认为人民法院在涉企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5.认为公安机关在涉企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6.认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12309(工作时间)
2.投诉举报网站: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
3.举报投诉信邮寄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明珠路38号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邮政编码:441300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检察机关在受理投诉、举报材料后,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或转交有办理权限机关处理。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