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查看现场时,湖北随县均川镇新河村养殖场已经停止向杨树河排放养殖污水,杨树河经过清理,又恢复了往日干净清澈的模样。经过集中整治,基本解决了杨树河新河村河段的养殖污染问题。
△检察官查看整改后的现场
今年3月,随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随县均川镇养殖场向河道排放污水的案件线索,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经实地调查发现,随县均川镇新河村有多户村民从事生猪养殖,其中王某养殖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投入养殖,所建成的废水沉淀池未采取防护处理措施,养殖污水通过无防渗漏的沟渠直接向杨树河排放,致使杨树河水体发黑发臭。杨树河附近的百姓苦不堪言,希望司法机关尽早查处,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4月,随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随县生态环境分局、随县农业农村局和均川镇政府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对养殖污染进行监管,集中进行整治。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督促涉案养殖户及时清理河道排放的养殖污染物,定期收集处理沉淀池养殖废水,禁止外排。
△整改前的杨树河
杨树河流域属于长江一级流域府澴河二级水系,起源于均川镇,流经安居镇汇入随州备用饮用水源地涢水河。均川镇历来是随州养殖重镇,经核查,镇辖区内有各类养殖单位300余家,养殖环境污染并非个例,污染防治刻不容缓,必须处理好畜牧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推进畜牧养殖行业绿色健康发展。为此,随县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带队,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均川镇政府召开均川镇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协调会,共同探讨如何破解均川镇养殖污染难题,要求摸清底数,做到“没有手续不准建,不上污染设施不发证”,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据悉,今年5月至7月,随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整治畜禽养殖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共同开展农村养殖行业清查,农业农村局建立养殖企业台账,一场一册,对需要完善排污设施的,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策给予补助,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发酵床、雨污分流、沉淀池等设施,在设施完善到位之前,根据现有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限制养殖,切实实现污水零排放。目前,全县共计689家养殖场正完善排污设施建设,对依然存在排污行为拒不整改的,由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关停。
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下一步,湖北随县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回头看”,跟踪养殖污染治理落实情况,聚焦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守护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