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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不成 伙同胞弟连杀两人 被告人武思超故意杀人案一审开庭

【字号:    】        时间:2019-09-05      

   “我对自己九年前犯下的罪行表示深切的忏悔,我对不起被害人亲属和自己家人,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被告人武思超在庭审中多次表示。


  201994日上午,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武思超涉嫌故意杀人一案。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武思超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0108日晚21时左右,被告人武思超与其胞弟武威携带刀具、抱钳等工具外出猎杀土狗。次日凌晨零时许,二人行驶至随县长岗镇大洪山风景区加油站后,武威下车敲击站内房间窗户要求给摩托车加油,加油站老板汪某因时间太晚而拒绝,武威用力推搡卷闸门坚持要加油,并与汪某争吵,发生冲突,武威用携带的刀具刺向汪某,武思超上前帮助控制汪某,并手持刀具砍向汪某,武威持刀连续砍刺,致汪某当场死亡。因恐罪行败露,武思超又持刀向受惊吓而蜷缩在床上的汪某妻子杨某连续砍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随后,二人逃离现场并藏匿。 

  2018118日,随县公安机关在列车上将逃亡外地的武威抓获,后被依法判刑。2019315日,福建省福州市公安机关在福州市晋安区将被告人武思超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武思超伙同其胞弟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持刀致二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武思超在参与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武思超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针对武思超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各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该案将择期宣判。